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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威被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发布日期:2018/9/1 浏览次数:5191

     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2018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名单(国知发管函字〔2018〕158号),必威榜上有名,被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是按照《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培育工作方案》的要求,经企业申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知识产权局推荐,企业汇报答辩,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核,并经社会公示最后确认的。“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是我国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最高荣誉。

     必威于2013年作为巢湖市首家企业荣获了“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称号。在“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创建过程中,必威严格按照《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方案》要求开拓进取、积极工作,充分利用知识产权缔造创新型企业,连续多年在优势企业创建考核中取得优秀的成绩,并于2016年顺利通过“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考核工作。

     此次必威获此殊荣,既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以及其他政府相关部门对必威技术创新能力的认可,有助于进一步增强企业在市场的核心竞争优势,实现知识产权强企的发展目标;更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公司未来知识产权工作的激励,公司将以此为契机,不忘初心、继续前行,以更高标准做好知识产权工作,推动公司知识产权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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